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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州法律要求縣府維持預算平衡,即「在預算案、已通過和最終預算中,資金來源要與資金用途相匹配。」縣府在每個財政年度通過預算,財政年度一般為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。
縣政委員會在全年任何時間均可批准預算調整,以應對不斷變化的情況或需求,但無論何時,經費來源均應與撥款用途相匹配。
縣執行長辦公室每年都會根據預計的收支情況提出《預算案》,並概述其基於各部門經費情況提供的建議。下一財政年度的《預算案》一般於5月1日發布。
縣政委員會將透過其政策委員會、預算研討會與預算聽證會,審閱縣執行長辦公室提出的《預算案》。六月份的公聽會結束後,縣執行長辦公室將投票通過預算,以制定縣府各部門下一財政年度的預算額度。這些經核准的預算會在另一份稱為《已通過預算》的文件中公布。
正如縣執行長James R. Williams在2025年2月25日的縣政委員會議上所分享的,2025-2026財政年度的《預算案》制定重點關注以下舉措:
(1) 盡可能增加收入
(2) 遵循法律要求(如託管業務所需的同意判決書;執行加州法規等)
(3) 確定營運和組織效率
(4) 優先提供安全網服務
《預算案》還將包括撥款機會(如目前與聖谷基金會的合作)、為可利用撥款部門制定的目標、慈善合作機會和其他能夠帶來收入的潛在機會,以及縣府部門為提高效率而進行重組的詳情。
如有疑問,請致電 (408) 299-5119,聯絡傳播與公共事務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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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下載和瀏覽下列財政年度的《預算案》和《最終預算》: